网上河北讯(李香玲)近日,深州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办结三起行政处罚案件,在法官的不断努力之下,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原被告均对法官提出赞扬。
周某、冯某、邢某三人为关系较好的朋友,三人之间建有微信群,且周某是冯某的表姐。周某在工作中接触到了涉及个人隐私的表格文件,需要对数据进行筛选,因内容较多加之对表格的操作不熟悉,遂将该文件转发到了与冯某、邢某三人的微信群,希望冯某、邢某能给自己提供帮助,加快工作进度。
后冯某将该文件转发给自己的室友,邢某将该文件转发给自己的同事,造成该文件在小范围内流传,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该情况后立即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进行了处理,避免了事态扩大,并对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对周某、冯某、邢某三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三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涉案行政处罚。
案件受理后,综合审判庭庭长杜凤双积极与当事人进行联系,通过沟通了解到三人年龄均不大,尚未有正式工作,甚至还有在读大学生。周某本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将文件转发给自己的朋友请求帮忙,结果反而弄巧成拙。周某、冯某、邢某三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在帮忙中无知无觉地触犯了法律。如果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势必会对三人以后的职业生涯造成影响,引发当事人心理发生变化,严重时可能会产生逆反心理仇视社会,形成不安定因素。且在公安机关的教育下,在杜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三人已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个人隐私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真心悔过。
行政案件情况复杂,在办理案件时既要考虑到法律效果又要考虑到社会效果,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要顾及当事人心理,杜凤双法官经过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综合多方面因素为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等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应将工作中或从其他途径获知的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传播。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自由是有限度的,法律涉及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要好心反而办了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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