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潘东东)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办案法官尝试各种办法才联系上被告,邮寄送达+电话送达+短信送达齐发力,被告拒不配合。庭审如期进行,被告未到庭,缺席审理。被告虽未到庭,但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限期偿还借款。原告李某某对案件承办法官在送达过程中极尽所能采取各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做法表达赞许,并于2021年8月9日,专程来到固安县人民法院牛驼人民法庭,送来锦旗表达谢意,上书“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
2021年6月16日,原告李某某将被告徐某某起诉至固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其借款10万元。案件经分流至牛驼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刘军第一时间安排干警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应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其他应诉材料,但被告一直拒绝签收。承办法官带领法庭干警多次到被告现住址查找但均未能找到被告,后又以邮寄的方式继续向被告送达相关手续,被告均未签收。法官助理王晓峰又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反复与其沟通后才签收相关手续材料。2021年8月3日,开庭当日,被告经法庭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不按开庭传票上记载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法庭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被告向原告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工作中,牛驼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工作作风,在现有的条件下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庭长刘军说“我们多做一点,能够减轻当事人诉累或心理负担,为当事人化解矛盾,使案件定纷止争,是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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