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2021年4月7日,南某友委托其代理律师给我院吴洪深送来了感谢的锦旗:“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
事情是这样的:
南某友与南某是叔侄关系,2015年3月27日,南某在南某友处借款2.1万元,后还款5000元。2019年4月6日南某友的妻子重新出具欠款1.6万元欠条。在经南某友多次催要后南某仍未归还。2020年9月4日,南某友向我院起诉,我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9月22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南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南某友借款1.6万元。
在判决规定还款日到期后,南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于是南某友于2021年1月20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被分到我院年轻干警吴洪深名下,他拿到案子之后,迅速了解案情,得知南某友经济困难,这笔钱对他非常重要。出于善意执行理念,2021年3月8日,吴洪深再次把南某友的代理律师和南某传唤到自己的办公室,对南某耐心地讲解了不还钱的具体危害以及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南某表示自己不愿伤及叔伯二人关系,会先还一万元,由于经济困难剩下的6000元将于6月份还清,南某友也表示放弃迟延履行的利息,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南某友看到迟到的欠款很是激动,不停地对执行法官吴洪深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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