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王新颖)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审查逮捕、司法救助案件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检察活动。
2020年12月3日,人民监督员受饶阳县人民检察院的邀请旁听了一起涉疫诈骗案件的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庭审后,检察官请人民监督员对出庭公诉活动提出宝贵意见,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在庭审中的履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推行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检察机关自主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做好群众工作、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各项要求,坚持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常态化,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力有效落实,让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更好地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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