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是一个电商的衍生词,是指帮网店刷交易量,提高商家信誉,并获得一定金额的回扣,刷单操作简单、成本低,吸引了许多人,这也吸引了许多不法分子开始利用刷单诈骗。
近日,家住东光县大单镇的张女士通过身边朋友加入了一个专门刷单的微信群,在微信群中添加了一个招聘兼职刷单的人。对方称通过其提供的账号在某购物平台购买物品,成功支付一单可获15元佣金。随后张女士在骗子的诱导下帮其代拍了一部华为手机并进行了真实付款,可当这部手机显示已发货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手机已经在发往骗子给出的地址途中。张女士立即报警,接到报案后,我局民警立即与该网上商城进行联系,成功将在运输途中的手机拦截下来,并多次与商城客服进行沟通,积极办理相关手续于当日提交给商城后台审批。次日商城将张女士已付款项6000余元退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看到被骗的钱失而复得,张女士激动地向民警致谢:“真是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及时帮忙,我这6000多元钱就打水漂了,以后再也不贪这小便宜了”。为表示感谢,9月9日,张女士专程定做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 情系百姓 路通万家”的锦旗送到东光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对民警的帮助再次表示了感谢。
警方提醒:网络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要有“贪图小便宜”和“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找兼职工作要去正规的招聘公司和中介平台,签订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诈骗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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