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担当不负使命 创新实干再创辉煌
——记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网上河北讯(王永军、张博阳、梁鑫雨)忠诚担当不负使命,创新实干再创辉煌。7月14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对2016—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院予以表彰决定》,承德市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党建引领,铸造辉煌。2016年以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创新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幸福感、安全感十足的生活环境,全面规范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不断取得新成绩。
一、立足职能、为民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眼人民群众幸福感、安感、获得感,2016年至今,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70人,提起公诉1396人。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1件105人。全力保障一方安宁,维护一方稳定。三是立足办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近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558件,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答复率100%,3个月内到期办结率100%。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4万元。四是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6年至今,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113件269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实地走访1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宣讲次数40余次,受教育师生13万余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高检院批准立项的学术研究成果《未成年人检察案件集中管辖问题研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人民检察》发表,撰写的针对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刊发,并被省院评为“基层院建设优秀指导案例”。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充分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疫情期间,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全部干警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协助街道社区做好防控工作。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强对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的价格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稳定。号召全院干警积极捐款,共筹集资金11200元。坚持防控办案两不误,借助远程庭审系统,共开展远程公诉24件。二是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20人。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司法保障工作,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受到广泛好评。三是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人,涉案金额近2亿元。同时统筹做好风险化解、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工作,杜绝群体访事件,防止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四是积极投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惩扶贫领域腐败,依法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8人,并积极促使被告人退赃挽损,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我院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对被帮扶村的已脱贫人口做到脱贫不脱帮扶,责任不卸,力度不减,集中优势扶贫资源、因地制宜助力被帮扶村建设产业扶贫项目5个,贫困户年均增收4200元,保障了脱贫稳定性。五是积极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34人,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聚焦主责、定格主业,完善“四大检察”监督格局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五年来,不批捕118人,不起诉51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扎实做好精准量刑建议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85%以上。连续11年保持无罪判决零记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32件,纠正漏捕20件,提出刑事抗诉4件。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365件。二是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9件。开展常态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与相关单位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不断提升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效力。三是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利用“行政检察监督平台”,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共同促进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6件。四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2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12份,均已整改落实,用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四、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不断释放检察工作效能
一是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将内设机构从14个精简为8个。针对批捕、起诉职能关联性强的特点,改为“捕诉一体”,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逐步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三是创新推进业务建设。不断优化检务公开工作,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65条、法律文书886份、网上接待律师预约事项69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件,推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政治引领、锻造队伍,牢牢把握兴检强检之本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二是推进队伍能力建设。近五年来,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累计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1200余人次。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所有办理的案件均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力度,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文章689篇。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好“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和“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活动,认真接受上级院的巡视巡察,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工作氛围。四是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完成档案管理5A级水平升级,不断优化远程庭审系统、刑事执行检察信息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基础平台,促进检察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
该院2000年度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2006、2007、2009、2010、2012、2013年度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2008、2009、2010、2013年度被河北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8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双先’表彰会模范检察院”;2013年2月被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4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荣立“集体二等功”;2018年度,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八化’建设先进院”;2019年5月,被共青团河北省委评为“2018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020年4月,我院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2016一2020年度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六届(2000—2018年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十四年(2006—2019年度)被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市级以上主要荣誉。
下一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日常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创新工作抓特色的总体目标,振奋精神,继续努力,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认真学习借鉴其它先进基层院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取长补短,创新创优,积极打造和培育工作亮点,努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要以新的检察理念为指引,坚持“抓基层、固根本、促提升”这一导向,时刻抓紧抓实基层建设,努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履职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承德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我们将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力争早日再次迈进“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最终实现跨入“全国模范检察院”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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