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陈阿影)2020年5月的一场车祸牵动了数十几家人的心弦。
在车祸中身亡的曹某是东光县某油脂有限公司的老板,他曾为了公司上项目上设备在十多个朋友那里借了一千三百多万元的巨债,可是就在2020年5月份中旬的一个夜晚,他自己驾车回家时撞在了一棵大树上,当场死亡。曹某死亡的消息传播开来,他的债主蜂拥来到法院起诉他的妻儿与公司还债。
此案立案后法院立即派人去公司调查核实,经调查得知曹某的公司账户可用金额已所剩无几,因为公司的钱已全部用于扩建和引进先进设备,所以根本无力偿还这一千三百多万元的巨债,现实状况已是资不抵债。但法官发现公司的发展前景较好,因公司引进的是先进的流水线,产品质量非常好,订单应接不暇。根据此情况,办理此案的法官没有机械办案,应债权人申请查封企业设备、原材料和产品,这样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企业就会停产,就查封的资产也难以偿还债务,这无疑是竭泽而渔。
主审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设计了一个“放水养鱼”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让公司正常运转,把每月盈利都用于还债,这样公司的债主每月都能拿到还款,算下来公司几年就能还清所有债务。办案法官召集所有债权人通报了目前公司现状,在经过几天的沟通后几乎所有债权人都同意此解决办法。
此后的一周里法院主审法官加班加点对所有起诉曹某公司的案件作出了相关法律文书,效率之快,办案之精,让当事人无不称赞。
办案中法官向当事人既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循循善诱讲明事理,还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做到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主审法官审时度势,结合法律规定,灵活的运用保全措施,使此案收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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