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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法院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 民法典首场宣讲辅导 |
时间:2020-06-29 21:27 |
来源:网上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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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河北讯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民法典的颁布,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翻开了新篇章、拉开了新帷幕、迈开了新步伐。为进一步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要义,最高院组织了“人民法院大讲堂”,周强院长为民法典实施进行首场宣讲辅导。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瓯带领部分班子成员参会,东光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共计40余人参加。
一是通过介绍世界各国民法典制定的历史背景和基本情况,强调了我国民法典的地位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总结我国民法发展历程,突出解读民法典的编纂亮点和内在逻辑关系,尤其是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重要意义。
二是牢牢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法的基本原则。依法加强权利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依法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尊重意思自治,促进交易发展;坚持绿色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与时俱进,体现科技发展进步。
三是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奋力开拓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必须做好以下几个结合: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相结合;旧法与新法相结合;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民法典适用与审判经验总结相结合。同时做好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清理和制定工作,确保民法典正确统一适用。
会后,检察长王金瓯同志、院长穆天祥同志组织广大干警进行座谈,大家纷纷踊跃发言,表达了学习领会的心得体会和将所学融入司法实践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民法典是加强民事权利保护的时代宣言书,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权利宪章”。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和宣传,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观念等私法理念,将深深扎根于民众内心,逐渐成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文明建设的内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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