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刘月成、王成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为我县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4月16日,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家座谈会。县域内企业家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企业家们热情洋溢、积极踊跃、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结合企业特点,围绕疫情期间企业的法律需求、目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检察院有何新期待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县检察院针对企业家们提出的法律困惑以及有关企业法、企业维权、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权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问题依次作了耐心而细致的解答,并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尽力解决企业运行难题,一如既往地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民营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增加就业、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高检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有职责、有义务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好航、服好务,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座谈会上,李树贵同志这样说。
李树贵同志表示,检察机关要建立起与企业长期联系沟通的平台,及时听取企业的呼声和期盼,帮助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要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以发放防疫补贴、销售防疫物资、政府统一征购为名骗取企业财物;借防疫为名散布谣言恶意丑化企业形象,侵害企业利益;借防疫为名暴力阻碍企业复工复产,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等犯罪行为。
二要加强对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案件的诉讼监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及时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完善各项治理措施。
三要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适时向企业推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面的法律知识。结合办案情况,及时为复工复产企业解读相关法律政策,提醒其注意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必要时,结合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主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做好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公安局、法院以及发改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多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形成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会后,检察院为与会企业家发放了《非公企业职工维护权益知识手册》,大家均表示,通过参加这次座谈会受益匪浅,进一步懂得了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更有力地推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