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陈彦良、李铁)疫情防控期间,东光县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团队克服困难,开展各项线上查控,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成功解决刘某与东光某健身房身体权纠纷等多起案件。
2019年3月,刘某在东光某健身房使用健身器材健身时,从健身器材上跌落导致右手腕部摔伤。后刘某将该健身房起诉至我院。审理后,我院于2019年7判决该健身房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1149.3元。但是该健身房迟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严重影响了刘某的后续治疗,也在健身爱好者圈子内产生了不良影响,更影响了生效判决的权威性,2020年2月底,刘某申请我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由于健身房停业,申请人又不能提供健身房负责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考虑到,该健身房在当地有很多会员客户,通过多种途径打听,终于找到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联系到该健身房负责人后,鉴于疫情期间无法直接传唤,执行干警想到运用微信软件“隔空执行”,通过微信聊天努力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但该健身房负责人坚称,其为健身客户交纳的有保险,因为担心刘某在保险公司赔付时不配合,想等保险公司赔付之后,再赔付给刘某,但若此办理,该案也就陷入了僵局,保险公司何时赔付,遥遥无期。执行干警分析后认为,保险公司赔付该健身房损失,与该健身房赔偿刘某损失不能混为一谈,亦不能成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理由,为打消该负责人的顾虑,纠正其错误认识,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在审理阶段聘请了代理律师,可以通过律师来做当事人的工作,联系后该律师也比较配合,答应协助化解执行难题。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及时将执行款11149.3元打到法院账户,该案的执行取得了关键进展,将消息告诉申请人时,其难掩内心的喜悦,在电话里连声感谢。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不能来法院直接办理兑现手续,案款的兑现又成了一个难题,执行干警再次发挥主观能动性,将申请人加为微信好友,让申请人通过微信将收款信息和所需材料发送过来,在财务部门的协助下,第一时间将执行到位的款项兑现给了申请人,此案顺利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该案的高效办理和干警真正为民解难题的情怀表示赞赏!
疫情期间东光县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一团队借助微信等网络软件,成功办结多起执行案件,追回案款50余万元,解决了诸多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虽然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但是我们的执行力度不减,在大数据、信息化的今天,我院执行局将多措并举,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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