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一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大部分人会和“告状难,难告赢”等字眼关联到一起,日前,辛集法院成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有效改变这一状况。
位于辛集法院西门南侧办公楼的辛集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3月12日,辛集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员会的35个行政单位向辛集法院报备了化解员名单,这标志着行政案件先行化解、诉前化解平台正式启动运行。行政化解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让立案不再成为难题,登记后,化解中心将把“民告官”转化为“官民协商”,有话好好说,有事先商量。行政化解的优势在于不经开庭审理,避免剑拔弩张,便捷协商解决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那么,哪些行政争议可以进行诉前化解呢?主要包括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比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行政登记、房屋拆迁、违建治理、治安处罚、道路交通行政处罚、工伤保险、劳动保障等案件。
行政协调化解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案件进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化解中心通知行政争议化解机关化解员参加化解工作。经化解达成化解协议的,根据化解协议制作行政调解书;不能达成化解协议的,终止化解,流程结束,符合立案条件的,正式立案审理。
今年以来,辛集法院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与市政府积极沟通,短时间内建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平台及相关机制,受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表扬。但是仅仅建成平台及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从来不是一句空话,辛集法院将秉持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架设好群众和行政机关的桥梁,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