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郭鹏 王佳琪)按照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以及泊头市委关于切实抓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和安排,3月5日,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清晓前往已经复工复产的泊头市洼里王镇昌盛工艺壁炉有限公司和泊头市后尧五金制品厂进行实地走访,就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护工作进行调研督导,为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
在督导过程中,检察长窦清晓详细询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情况,记录下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并在负责人的陪同下认真检查企业防疫物资的储备以及企业卫生防疫设施,实地查看工人的工作环境,就企业使用工作测温枪检测体温和车间卫生死角等问题提出了改善意见。
在与企业负责人交流时,检察长窦清晓表示,疫情当前情况特殊,企业家需要克服困难,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保障生产“两不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进行复工生产。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纠纷或问题可以随时与检察院进行联系沟通,检察机关将尽全力帮助企业协调处理,为企业平稳有序恢复生产经营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之后,检察长窦清晓还与尚未复产复工的泊头市立达铸有限公司和泊头市路通机床工具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电话交流。在电话中详细宣传了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政策,鼓励企业要乐观应对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增强了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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