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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法院:疫情当前微信调解解民忧
时间:2020-02-22 19:18 来源:网上河北


 
        网上河北讯(徐晓艳、祁苗苗)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阜城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探索网上办案新模式,充分利用微信沟通联络当事人,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又满足了其诉讼需求,做到司法服务“不打烊”。
 
        微信视频调解买卖合同纠纷案
 
        2月20日,阜城法院城关法庭的法官运用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
 
        2013年起,被告丁某多次向原告张某购买脱粒机等设备,仅支付了部分货款,至2018年4月尚欠张某设备款11万元。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丁某支付设备款及利息。
 
        受当前疫情影响,原、被告无法到法院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组群的方式视频调解此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此案仅用了十几分钟,双方就欠款事实、利息及还款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将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向原、被告逐条复述后,原、被告均表示对协议无异议,本案顺利结案。
 
        微信聊天调解离婚案
 
        2月21日,阜城法院城关法庭法官运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
 
        原告张某和被告刘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因双方婚前疏于了解,婚后感情一般,多次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带孩子回娘家居住,双方已分居近一年。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刘某离婚。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和被告刘某取得联系,通过微信为被告发送了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经过微信聊天了解到被告也有离婚的念头,但因双方脾气性格上的差异,双方无法直接对话,对子女、财产等各种问题也不能达成协议。受疫情影响,承办人决定用微信方式进行“隔空”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意愿后,法官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多次通过微信与双方进行沟通,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及财产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双方均在县城内,要求亲自签字确认调解协议,法官随后出具调解书送达双方。
 
       疫情防控期间,阜城法院转变办案方式,将审判工作由线下转到线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前提下,让人民群众“宅”在家里就能感受到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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