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疫情防控关键期,盐山法院坚持打好智慧战“疫”、科技战“疫”,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庭审新模式,持续加强网上调解、网上阅卷、网上庭审等“隔空”办案模式适用,推行人性司法、为民司法,将法庭搬到网上,在避免人员聚集接触的情况下,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特殊时期人民群众诉讼权利,实现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
盐山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受理原告卢某诉被告昝某等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春节期间存在账户回款可能,原告卢某节后申请法院予以财产保全。考虑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到外地办理现场保全手续,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原告卢某,在其网络提交手续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手段查封被告账户。后经联系,三被告其中两人目前居住于疫情较严重的外县,另一被告更是身居国外,受管控措施影响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而原告卢某又急需该笔货款尽快复工复产。经主办法官多次沟通联系,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决定该案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开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一场网上连线两国、两县地域当事人的特殊庭审如期开槌。主办法官当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庭审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调解协议于次日主动履行完毕,法院依法解除保全措施。庭后,原告卢某表示,疫情如此严峻,这个官司我是做好了耗费很长时间准备的,也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申请了保全,没想到就几天功夫,我连钱都拿到了,法院网上办案的效率让我敬佩。被告也表示,在此疫情防控关键期,法院通过互联网创新审判办案模式,不受国界、地域、疫情影响,不仅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更是及时、高效、便捷的化解了矛盾纠纷。
疫情期间,盐山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强大优势,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公告,积极推送和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诉讼服务网络平台、“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诉讼服务热线、互联网连线等方式办理各类诉讼事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推行和适用“互联网+审判”模式,深度运用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等措施“隔空”诉讼,充分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互联网+审判”庭审模式的有益尝试和实际效果,得到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在有效防止因现场办理、出庭参审等带来病毒感染风险同时,通过“隔空”办案正常开展司法活动,办理诉讼事宜,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拓展和延伸了司法为民便民渠道,体现了人性司法,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庭审质效,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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